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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二00八年六月两会恢复协商至今,已举行了五次会谈,签署了十四项协议,可谓成果丰硕。第六次会谈也即将在本月二十一日举行,虽然双方已确定无法签署投资保障协议,但仍可签署两岸医药卫生合作协议。由第六次会谈进行的状况来看,我们认为,两岸已到了需要思考协商新模式的时候了。
从这五次的“陈江会谈”来看,两岸似乎已形成了一种协商模式,海陆两会甚至于称之为制度化协商。这个模式大致可以归纳为几个特点:
一、每年举行两次,轮流在两岸举行。截至目前为止,两会协商是上半年举行一次,在大陆举行,下半年举行一次,在台湾举行;一方面可以彰显对等的精神,另一方面也让民众熟悉大陆来台协商,有助于气氛的改善。
二、会谈前有两次的预备性磋商。预备性磋商是由副董事长领军,也是轮流在两岸举行,其主要目的是两岸会谈各项行政作业的安排,同时也解决较棘手的问题。
三、主管机关的业务沟通。两岸的事务几乎都牵涉到公权力的行使以及高度的专业,除了主管机关之外,没有人可以代劳。例如空运是由民航部门主谈,ECFA是由“经济部国贸局”主谈。海协海基两会现在只是扮演一个平台的角色,让两岸的主管机关可以就事论事,就专业谈专业,找出两岸都可以接受的方案。
四、决定下一阶段的议题。两会会谈除了签署协议之外,也会共同决定下一阶段要谈的议题,然后开始安排主管机关的接触,以进行业务沟通。
由第六次会谈进行的情况来看,我们认为,这样的模式似乎有修正的必要。首先,很少地区会有每年两次会谈这样的模式。两岸在恢复协商之后,虽然有很多的议题待协商,但又不能太快,也不能太慢,因此形成了一年两次的惯例。这一次会谈因为投保协议尚未达成共识,因此只有医药卫生合作一项协议,稍嫌单薄。况且每一次会谈都动员相当人物力,如果只签一项协议,难免不被批评。
一年两次协商,也会形成一种时间压力,究竟是好是坏,也很难说。以这次的投保协议来说,内容范围广泛,但谈的时间很短,而外界却有期待签署。因此,当双方宣布无法在会谈中签署时,立即引来媒体各种揣测。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未来的协商议题,可能会愈来愈难,就像这一次的投保协议一样,因此,每年两次的模式确有商榷之处。
我们认为,两岸协商,应该超越制度化阶段,进入正常化阶段。事实上,两岸要谈的议题仍然很多,海协海基两会应更积极扮演平台功能,为两岸所有相关主管部门建立起联系管道,平常即可就相关议进行协商,等到有具体共识时,再由两会签署协议。如此,不仅双方有较充裕的时间讨论,也可避免外界过度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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