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 ©南京瑞合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03-2021 bjp321.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支持:北京易欧阳光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南京瑞合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来源:重庆质监 2010年12月24日
9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2号,以下简称《通知》),全面部署了严格乳品生产经营许可等六方面的工作要求。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全市生产加工环节乳品质量安全工作,严格乳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乳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局全系统干部职工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充分认识贯彻实施《通知》的重要意义,把学习和贯彻《通知》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全系统结合本单位、本地区实际情况,采取自学、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组织食品监管人员、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学习《通知》内容,全面掌握《通知》各项要求,深刻领会《通知》各项规定,切实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乳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同时,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国务院《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宗清局长第一时间作出指示,并亲自率领分管领导和相关处室、区县局、检测机构负责同志深入天友和光大等两家我市重点乳制品生产企业现场调研,实地检查企业生产和质量安全控制情况,认真听取企业关于贯彻国务院相关规定的具体措施的汇报,逐条讲解国务院文件并提出具体要求,现场解决企业提出的检测能力需要加强、旧版标识使用等问题,落实了基层监管部门和检测机构的责任。10月23日、29日,何其副局长又受宗清局长的委托带队到万州区、经开区对天友乳品二厂和万州乳峰乳业公司开展乳制品专项整治情况以及企业执行国务院《通知》情况进行了督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进行了督促指导。同时,根据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和国务院42号文要求,我局拟定下发了重庆市质监系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的实施意见,提出了6方面的具体措施:一是立即组织对全市乳制品及含乳食品生产企业的全面监督检查。二是严格乳制品生产许可。对新建乳制品生产企业严格审核,对已获证乳制品企业限时重新审核。三是强化检验检测。督促食品加工企业建立生鲜乳和原料乳粉购入申报制度,按国务院《通知》要求加强对生鲜乳、原料乳粉的检验。四是切实做好风险监测和信息通报。五是完善进货查验制度。包括建立生鲜乳进货查验制度、乳粉、炼乳、奶酪等其他原辅材料进货验证制度、原辅材料进货台帐、食品添加剂进货台帐和使用记录等。六是开展对相关检测机构和全市乳制品生产企业的检测能力考核,进一步掌握我市检验机构以及乳制品企业对三聚氰胺的把关能力。
按照工作部署,10月以来,全市质监系统出动执法人员326人次,车辆112台次,对在产的4家乳制品生产企业、28家含乳食品生产企业按要求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督促企业建立了生鲜乳和原料乳粉购入申报制度,并对企业开展了全面检查,未发现企业使用“问题乳粉”作为原料及违规添加三聚氰胺的违法行为,同时还对企业购进的原料乳粉、生产的成品进行了抽样检验,均未检出三聚氰胺。同时我局举一返三,将监管范围主动前靠,对全市学生奶,企业收购的生鲜乳进行了抽检,均未检出三聚氰胺。11月,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实施了《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和《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为督促企业满足基本的生产条件,我局立即召开了乳制品及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工作培训会,对全市乳制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和乳制品生产企业所在辖区质监局进行了全面的培训,同时为提升检验机构和乳制品生产企业开展对三聚氰胺项目的检验水平,12月,我局还组织有关检验机构和乳制品生产企业进行三聚氰胺检测能力的验证,进一步提高了监管能力和检测水平,切实保障了我市乳制品质量安全。Idty0007
添加客服微信
为您精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