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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严禁冬虫夏草作普通食品原料
发布日期:2011-01-05 | 浏览次数:

 
  “加了中草药的食品,到底是保健品还是普通食品?”随着春节的临近,添加了中草药成分的产品凭借“养生”的理念,成为春节佳节馈赠送礼市场上的新亮点。虽然国家质检总局已经明确冬虫夏草禁止在食品中使用,而卫生部也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中,对既是食品又是药品(即指药食同源物品)、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和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做出具体规定。但记者在走访的市内几家较大的药店和超市却发现,打着中草药的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随处可见,但有些保健食品却没有应有的批号。

  “看见没有,上面有冬虫夏草的菌体,肯定是保健酒。”在位于小西门的一家超市中,五粮液专卖店一位销售人员拿着一瓶售价388元的52度冬虫夏草酒边给记者边看边说着,这种冬虫夏草酒是属于保健酒,其中的成分有冬虫夏草菌体、葛根、枸杞等。但记者却没有在该酒的外包装上看见有保健食品标志。

  而另一瓶同样是宜宾五粮液集团保健酒有限公司生产的,售价428元的52度冬虫夏草酒也没有相关的保健食品标志。

  在位于新闻路的一家药店内,一款300ml×2瓶的“力菲牌”虫草氨基酸口服液的价格为108元,成分中明确表明含有虫草成分,但是该口服液外包装上并没有保健食品的标志。

  “卫生部早在2002年公布的《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中,已规定了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冬虫夏草并不在其列。”省相关部门的食品监管处负责人明确地告诉记者。

  据了解,国家质检总局也发布了《关于冬虫夏草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的通知》,严禁使用冬虫夏草作为食品原料生产普通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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