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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保健品还是药品?
发布日期:2011-01-13 | 浏览次数:

 上海保健品市场也有了一支“啄木鸟”队伍。今天,上海19位市民获得上海健康产业协会颁发的证书,成为首批“健康产业行业监督员”,这些经过专门培训的监督员将对目前管理混乱的保健品市场进行监督,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通过行业组织上报政府、下达企业和消费者,共同规范和建设好健康产业行业。

  食品、保健品还是药品?半数消费者辨识不清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健康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保健食品的市场需求也越来越大。与之相伴的,则是由于经营者不规范宣传等引起的纠纷和矛盾。上海市消保委昨天公布的一份“普通食品、保健食品与药品消费者辨识调查报告”显示,消费者对于上述三类产品的总体认识程度不高,辨识正确率基本维持在50%左右。其中,误将普通食品认作保健食品的现象较为普遍,个别样品的错认率甚至超过60%。

  据消保委保健办人士分析,引起消费者混淆的原因体现在产品名称、形态、外包装、说明、价格等,以及消费者自身年龄、生活状况、消费认知观念等两大方面。其中,经营者的不规范宣传是引起消费混淆的主要原因。对此,消保委在政策立法、行政执法、行业规范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建议,并给予消费提示。

  商品名称凸显“成分”  造成宣传夸大效应调查显示,近一半的商品名称直接冠以其主要成分。这可能会带来两个问题:一是作为一般药品的命名习惯,它容易引起消费者对食与药的混淆;二是部分经营者可能利用产品所含的“少量”营养成分,暗示消费者该产品中“富含”该营养成分,造成宣传的扩大效应。例如某宣称富含“免疫球蛋白”的胶囊类样品,但具体含量却未在商品包装上显示,不免令人困惑。

  一些消费者在辨别商品时,会不经意产生“权威效应感”,以生产单位与推荐单位来判断商品性质。例如“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出品的“配制酒”,但它仅仅是普通食品;“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产品,也并不都是保健食品。此外,个别样品仍然将“行业协会推荐产品”字样记载于商品名称之下,而其实只是普通食品。

  外包装显著类似  消费者很难区分

  商品外包装“显著相似”也是造成混淆的一大原因。商品外包装问题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这三类商品在包装上显著相似,有“扁形瓶装”,还有“小型圆筒形包装”等。例如某公司的两件样品“深海鱼油软胶囊”与“维生素EC含片”;以及两类不同品牌的“维生素C泡腾片”,明明不都是保健食品,却披上了相似的外衣。二是虽然包装视觉效果上略有差异,但局部的共性构成了实质上的相似,例如同为“破壁灵芝孢子粉”但性质不同的两件样品,虽然视觉差异明显,但面对两种名称完全相同的商品,消费者确实很难区分。有关领域专家透露,目前市面上还有少部分食品与经审批的保健食品并没有实质差别,只是冠名保健食品的商品早包装上多印了一个“蓝帽子”。

  规范市场亟待行业自律与行政监管多管齐下

  据了解,由于现行保健食品评审审批体制尚待完善,因此,面临行业高成本低效率的准入门槛,多数企业或望而却步,或转移投资战略,造成原本应当纳入保健食品管理的产品却以普通食品流通于市场,引发市场混乱。市消保委建议,在市场上的普通食品逐步纳入保健食品管理的时候,更需要进一步明确保健食品标识的可识别性,使之显而易见,并且类似商品的防伪标志,附上核实渠道,确保消费者能够直观地判明该商品是不是保健食品,避免误认。


  调查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消费者认为服用保健食品的效果达不到商品宣传上的效果。这着实反映了相关商品宣传上的问题。对此,有行政执法上的不力、行业组织管理上的缺位、经营者的误导,当然也有消费者的误解等多方面原因。消保委建议,行业组织应当在保健食品宣传管理上担负起核心作用,逐步确立商品宣传行业示范标准,遏止企业之间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各消费者组织积极履行投诉调解职能,极力化解因经营者不规范宣传引起的消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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