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省局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现将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监督抽检的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酒类、餐饮食品4类食品84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2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其中酒类不合格1批次,餐饮食品不合格1批次。抽检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要求相关市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及时查找问题原因、排查风险因素,并对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置。
2016年3月3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