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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与非保健品的相互兜售
发布日期:2010-06-24 | 浏览次数:

 

    有了明确的概念,药店才能根据经营规模并结合消费群体特点,单独划出保健品经营区域、专柜,选择市场信誉比较好的品牌,分类陈列、细化经营,如分益智补脑类、维生素及矿物质类、调理胃肠道类、瘦身减肥类、增强机体免疫力类等等,避免与药品、器械、计生用品、化妆品相混淆,突出保健品的功效与作用。

不同消费群体,对保健品需求千差万别,在儿童、妇女、中老年人群中,既有明显的已经形成的市场购买力,也有潜在的消费需求。营业员自己对保健品的概念清晰,才能向不同的消费者释疑解惑,来启发相对应消费者的需求:如保健品的功效是什么?这种产品到底有没有效果?它是否值得人们掏钱消费?从根本上扭转或消除以往普遍存在的因概念不清、夸大其辞而引起的消费者的质疑。

保健品陈列的盲目性,容易产生以下弊端:

其一,容易将保健品和非保健品混为一谈

我们所指的保健品,是指经卫生部批准和生产的、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其具有3种属性:一是食品属性;二是功能属性,具有特定的功能;三是非药品属性。正是因为保健品的这些特殊属性,保健品在药店的销售应走出概念的误区,不能将保健品与非保健品混为一谈,放在一起兜售。

其二,不利于药店营销工作的开展

顾客进药店消费,一般会按照药店的提示牌(如保健品区、otc区等)直奔主题,挑选所需保健品。倘若将保健品与非保健品同架陈列,会给顾客的选购带来一定障碍,浪费顾客的时间和精力。同时,由于一些食品和保健品同架陈列,会使顾客误认为具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就是保健品,混淆了保健品的概念,甚至容易导致消费纠纷,不利于药店营销工作的正常开展。

其三,不利于店员识别和发放保健品

保健品或药品的专柜陈列,符合国家分类管理的需要,有利于实现店员发货的准确性和快捷性。倘若保健品不能专柜成列,而是将健身器械、血压计等陈列在保健品柜,就会削弱陈列的科学性,给店员发货带来一定困难。特别是一些新店员,由于对药品陈列不是很了解,对保健品的知识也是一知半解,极易发生把食品当作保健品推荐给顾客的情况,就会给顾客的用药安全埋下隐患。这必须引起药店的特别注意。

因而,保健品的陈列必须实现专柜陈列,将保健品和药品、保健品和食品、保健品和医疗器械等区别对待。只有做到了陈列的专业性和专一性,才能确保店员服务和顾客消费的便捷,这利于保健品营销的科学性,有利于群众的购药安全。

保健品与非保健品的销售应该在陈列中明确位置,以防给消费者造成勿扰。Iddj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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